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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斋戒大叔怒掴用餐华男】对案情有意见 大叔认罪被推翻

  • 情感
  • 2025-03-24 07:5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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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新山19日讯)基于掌掴华青的中年男子对案情有意见,其原本对伤人罪行的认罪当场被推事庭推翻,最终总检察署下指示案件改为获释但不代表无罪或无事省释(DNAA),以重新审视调查报告。 根据控状,现年65岁的接传票者(Oks)阿都拉扎于本月16日下午3时45分许,在新山安莎娜广场掌掴及造成一名华裔男子的脸部肿伤。 上述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(蓄意伤人),一旦罪成,可判处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2000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 男子在聆听完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原本认罪,但当聆听完案情(Fakta Kes)后,却质疑案情中指被掌掴的华裔男子脸部肿伤的字眼。 推事莎米妮指出,基于接传票者对案情有意见,随即宣布被告的认罪被推翻,案件须另择日期过堂及审讯,同时要求男子聘请律师。 男子随即后悔,并以不想耽误孩子上班为由,要求再度认罪,惟推事指不能接受有条件的认罪。 男子听闻一脸无奈,而其坐在后方听审的儿子则喃喃自语,“我的天啊,我的天啊”(Oh My God, Oh My God)。 但当推事欲宣布男子的保释条件时,主控官诺法蒂哈副检察司指接获总检察署指示,将此案列为获释但不代表无罪或无事省释(DNAA)。 推事表示,案件将由总检察署接手,以重新检视警方的调查报告。 要看最快最热资讯,请来Follow我们 《东方日报》WhatsApp Channel. 伤人 斋戒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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